广东深圳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刘凯杰的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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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本机关决定对刘凯杰拒不执行南山街道办事处关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整改要求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年*月**日**时**分 二、听证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号区住宅保障中心二楼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于****年*月**日上午**时前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本机关办理申请参加听证手续; *.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任晓寒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号区委办公楼A***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建设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