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衡阳市衡阳县岘山镇等十五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一年)施工A8-A14标段【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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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岘山镇等十五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〇二一年)施工变更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受衡阳县农业建设项目事务中心的委托,对衡阳县岘山镇等十五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一年)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作如下修改: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现场施工负责人。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须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修改为“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招标人在本章第***.******.***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修改为“招标人在本章第***.******.***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并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现场施工负责人”相关内容。
本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变更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变更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机构: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招 标 人:衡阳县农业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地 址:衡阳县西渡镇
联 系 人:肖女士
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光辉街锡缘轩西栋****室
联 系 人:谢海斌、王磊、陈雨雯
电 话:*********** ****-***********年*月**日 文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