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关于连海路(金瓯路-新港路)改扩建工程和南山路(五邑路-金瓯路)改扩建工程EPC O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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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海路(金瓯路-新港路)改扩建工程和南山路(五邑路-金瓯路)改扩建工程EPC+O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各潜在投标人:现对连海路(金瓯路-新港路)改扩建工程和南山路(五邑路-金瓯路)改扩建工程EPC+O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如下:删除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P*页之*其他要求:“*.*“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号)》的相关规定,取得广东省资质许可,诚信守法,三年内无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二级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将其承包工程范围扩大至一级相对应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内容。删除招标文件P**页之“*、根据《促进江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文件精神,取得广东省资质许可,诚信守法,三年内无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二级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将其承包工程范围扩大至一级相对应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投标人须提供《扩大承包工程范围承诺书》。(参考范本附后)”内容。删除招标文件P**页之“**、扩大承包工程范围承诺书(只供参考)”全部内容。四、提供连海路(金瓯路-新港路)改扩建工程和南山路(五邑路-金瓯路)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图纸资料(详见附件)。招标人:江门市高******招标代理机构:******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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