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门峡卢氏县棚户区改造项目E13-2地块、C24-2-2地块供配气设备购置项目论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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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卢氏县棚户区改造项目E**-*地块、C**-*-*地块供配气设备购置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卢氏县棚户区改造项目E**-*地块、C**-*-*地块供配气设备购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卢******作为卢氏县唯一的燃气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卢******具有卢氏县县域内的天然气工程建设,燃气供应等相关服务。同时,天然气供应具有特殊性、安全性、责任性,为保障天然气供应从采购、安装、投运、管理的统一性与安全性;因此,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就卢氏县棚户区改造项目E**-*地块、C**-*-*地块供配气设备购置项目,由卢******负责该项目的采购服务及安装工作。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卢****** *.地址:卢氏县产业集聚区滨河路与华夏路交叉口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叶益民 ****** 高级工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宋新文 三****** 高级工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董健 河南中原冶炼厂 高级工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身份证原件),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翰林路中段东城明珠*号楼二楼 联系人:薛军涛 联系方式:*********** *.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卢氏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解放路中段 联系人:郭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卢氏******巷内***米 联系人:刘国洋 联系方式:***********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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