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天河自建房雨污分流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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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天河街道办事处建设的天河自建房雨污分流工程,招标代理人为温州******。于****年*月**日**:**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投标报价*******元,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投标报价*******元。根据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在公示期限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规定的,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的形式,向投诉受理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同时提供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招标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天河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投诉受理部门: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天河街道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投诉电话: ****-********附未中标单位名单:******、************、************、******************。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天河街道办事处****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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