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辽宁省锦州市人民检察院信访大厅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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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辽宁省锦州市人民检察院信访大厅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二段***-**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YCS********** 项目名称:辽宁省锦州市人民检察院信访大厅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辽宁省锦州市人民检察院信访大厅维修改造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个月(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资格(相关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二段***-**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二段***-**号)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二段***-**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材料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锦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号         联系方式:董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二段***-**号             联系方式:宋晗星***********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晗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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