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绵竹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成都市耀跃商贸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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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天官村*组**号邮编:******法定代表人:马信超联系电话:***********授权代表:马信富 联系电话:***********被质疑人:绵竹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绵竹市苏绵大道中段**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D区四楼邮政编码:******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质疑绵竹市****年学生课桌椅装备项目(项目编号:***************)的成交结果使其权益受到损害。****年*月********通过邮递方式递交的书面质疑,我中心依法予以受理,经审查,现答复如下:质疑事项:详见质疑函质疑答复:经原评审小组复议,认为******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项目名称”填写为“项目编号”不影响评审时认定是否为中小企业,因为“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本次询价通知书中都是唯一的。认定******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有效声明函。******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将“项目名称”填写为“项目编号”属于编制问题,不属于虚假响应,根据询价通知书“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条”规定,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综上,******的质疑事项不成立。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绵竹市财政局依法提起投诉。附件:质疑函           绵竹市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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