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曹妃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6辆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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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辆机动车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河北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GR****HE*******项目名称
******转让*辆机动车资产类别
交通运输工具转让方名称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转让说明事项
本次转让采用动态报价的方式,动态报价限时报价期为:****年*月**日*时至****年**月 **日**时,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年**月** 日**时,延时报价周期***秒。意向受让方提交报名材料(以系统接收时间为准)、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截止日期为****年** 月**日**时。竞价阶梯***元人民币,意向受让方每次加价幅度为***元的整数倍。
*、展示时间:****年**月*-*日(工作时间)
*、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金岛大厦地下停车场
*、展示联系人:武先生 联系电话:***********
*、转让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可开具增值税发票(最终成交价格为含税价格)
本次转让标的物以车辆实际状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保证金并报价后,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车辆完成现场勘查,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本次转让标的以标的物实际状况为准。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受让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
特别提示:
*、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同意以不低于网络竞价系统显示的起始价出价,否则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报价,则本承诺自动免除。各意向受让方不遵守此项承诺,均不应价,导致标的物无法成交的,扣除其交纳的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提交报名材料之后,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受让方本单位(人)名下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不得使用其他账户代缴。务必在付款时将*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