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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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单位、中小学、幼儿园:为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中小学教师专业职务评审机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加快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温教人〔****〕**号)和《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龙湾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温龙教人〔****〕**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年龙湾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提高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和整体素质为核心,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维护公正、择优晋升”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充分发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我区深化教育改革、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二、政策导向(一)坚持以德为先。引导教师立德树人,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在教师职称推荐和评审中,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促使广大教师自觉践行新时期师德规范,自尊自律,淡泊名利,乐于奉献;引导广大教师不断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安于从教,善于从教,乐于从教。(二)对承担*门及以上学科教学任务的小学教师,允许按小学全科学科申报。为鼓励小学教师一专多能,使小学全科教师具有担任国家规定的小学多门课程教学的基本能力,适应小学尤其是农村小学小班制、包班制等需要,对任现职以来,承担课程计划所规定的小学*门及以上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在申报晋升职务(职称)材料时,允许按小学全科学科申报;其承担的各学科教学工作量可以累加计算,其所教学科获得的教科研业绩,可视同一学科的业绩。(三)对农村薄弱学校教师给予适当倾斜。农村薄弱学校教师开设公开课、示范课及论文的要求可适当放宽。(四)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温州市特殊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温政办〔****〕**号),获得温州市资源教师专业能力证书,并在资源教师工作岗位上满三年及以上的,可参照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参加职称评审。专职资源教师任职年限视同班主任工作年限;具有资源教师专业能力证书且连续从事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兼职资源教师工作三年及以上,其任职时间可按二分之一计入班主任工作年限。(五)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推进职称评审与岗位管理、竞聘上岗、聘期考核及绩效分配等人事改革的深度融合,建立分类评价、分级管理、学校自主评聘和政府宏观监督管理的中小学教师评价机制。推进中小学校形成竞争择优、能上能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六)各地中小学校专业技术高、中级岗位设置比例调整后,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制度相脱离的资格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上一级别岗位空缺的,可用于下一级别最低等级岗位评聘。申报高级职称,须聘任在中级岗位满*年,具有中级职称但未被聘任至中级岗位的任教年限,不计入中级任职年限。具有二级教师职称但未被聘任至二级教师岗位的任教年限,不计入二级教师任职年限。(七)****年*月*日以后出生的城镇义务教育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务应具备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年的经历(原参加的全职支教时间可累计计算)。我区除中心区学校、温十五中、温州育英学校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称需要在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满*年、申报中级教师职称需要在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满*年外,其他学校(不包括有农村特岗津贴的学校)教师申报中级或高级教师职务都需要在两所学校任教且至少满*年或*年的经历。****年作为过渡期,已在交流学校任教满*年且签署承诺书将继续在交流学校工作至满*年的,可以在****年申报高级教师职务评审。(八)因疫情影响,****学年教师教育学分不作要求。三、评审工作要求(一)深化职称改革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配套规定,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坚持评审原则、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充分发挥职称评审在教师队伍建设中的激励导向作用,切实做好职称改革的各项工作。从****年起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近*年学年度考核须不少于一个优秀。(二)完善评价标准,健全评价机制。各校要根据温州市及我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和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结合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特点和要求,按不低于市、区的标准,修订完善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推荐方案和教育教学能力与效果考核方案,通过个人述职、民主测评、教学考核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对象师德表现、专业能力和综合业绩,做好推荐评审工作。(三)开展研究(教育管理)、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中小学校教育管理人员和中学实验员职称评审须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申报和评审条件按照原办法进行。(四)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各校必须严格按照评审程序,遵守评审纪律,对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即取消参评资格,评审次年起*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由原公布评审结果的部门或单位取消其评审结果。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学科组成员,将取消其资格。对参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五)加强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监管。我区在****年首次开展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年扩大试点范围。今年中职学校纳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改革范围,至今,我区已有区实验中学、区职业技术学校这两所中学纳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试点学校范围;已有永中中学、温十五中、温二十中、温二十五中、永兴中学、海滨中学、区第二实验中学这*所初中和区一小、区二小、区三小、区外国语小学、区第二实验小学、永中一小、永中二小、永兴一小、龙水一小、区实验小学、温州育英学校、温州道尔顿小学这**所小学纳入中、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试点学校范围。全区各自主评聘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建立本校评聘标准,规范评聘程序,严肃评聘纪律,确保评聘质量,及时做好当年的评聘方案和评聘结果的备案。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坚持放管结合,加强宏观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定期组织人员到试点学校进行复审,创新监管方式,建立监管机制,实现下放和监管权责同步,促进职称评审更加规范。四、考核评审办法采取考核、同行专家评议相结合办法,逐级推荐申报对象。(一)综合评价。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占**分,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占**分。综合评价包含资历、年度考核、获得荣誉、教科研成果、教育教学能力与效果。各学校要对申报对象的师德表现、学历、资历、班主任年限要求、继续教育、普通话能力、教科研能力、学年度考核、工作业绩等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核,根据教育局下发的教育教学能力与效果考核评价指导办法修订完善本校考核方案,对申报对象进行教育教学能力与效果考核。根据《教师职务评审综合量化标准》(附件*、*、*、*),进行逐项评分,填写《温州市教师职务考核评审综合表》,并在校内公示*个工作日。然后经本人述职、群众民主测评、学校评审组评审等程序,由学校签署意见后,报送区教育局审核。(二)教学评价。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占**分,中级教师职称评审占**分。申报高级和中级教师职称的对象都要进行教学水平面试,教育局统一组织申报对象进行教学评价考核,由学科组专家对申报对象的课堂教学能力进行评估,其中申报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对象需参加面试答辩。(三)专家评审。市、区局职改办组织学科组专家对申报对象的资格条件和综合评价成绩进行审核,并根据综合评价、教学评价和上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估,报评委会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确定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名单。高级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组织;中初级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组织。正高级教师职务评审工作根据省厅文件精神进行推荐,由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四)公布结果。职称评审结果将在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五、报送材料要求根据我省数字化改革要求,参评教师应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gov.cn/)-职称评审项目-在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计划中填报材料,申报职称时可提取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已审核通过的基本信息和业绩材料等,学校须严格审核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材料。高级职称申报流程由所在单位和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初审,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负责初审,不再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申报时间另行通知。六、工作安排*月下旬,完成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鉴定论文送审,资格论文发表交流时间截止到*月**日。*月**日前,各校高级教师职称申报对象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职称评审项目中填报材料并完成校级审核工作。*月下旬,完成高级教师职称申报对象区级推荐考核工作。*月下旬,各自主评聘学校制定完成本校今年的评聘计划、评聘方案和评价标准。**月中旬,各校中初级教师职称申报对象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职称评审项目中填报材料并完成校级审核工作。**月下旬,区级完成中初级教师职称申报网报材料审核工作。**月中下旬,完成全区中初级教师职称评审考核工作。七、其他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往有关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未尽事项,仍按原有关文件执行。附件:*.温州市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公示暂行办法*.温州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综合量化标准(试行)*.温州市中小学校管理职务评审综合量化标准(试行)*.龙湾区中小学中级教师职务评审综合量化标准(试行)*.关于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教育教学能力与效果考核评价的指导意见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年*月**日温龙教人〔****〕**号关于做好****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