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建始县人民法院关于建始县业州镇茨泉社区团结路79号房屋第一次拍卖(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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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湖北省建始县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延时的除外)在湖北省建始县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位于建始县业州镇茨泉社区团结路**号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总共*层,该房屋在*-*层。起拍价格为***万元,保证金为**万元,加价幅度为*万元每次。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拍卖标的所在地看样。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四、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利变更手续,在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税款和相关费用由买受方自行支付。本院对相关管理部门能否办理标的物产权手续不予承担责任。七、对上述标的权利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两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九、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冻结竞买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起三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建始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建始县广润支行,账号:*****************),并在三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湖北省建始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按执行法院要求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崔庭长)***********(崔庭长)。京东技术咨询电话:**********湖北省建始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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