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关于2021年9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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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月*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新建年产**万台出口冰箱、冰柜智能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项目名称:新建年产**万台出口冰箱、冰柜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工业聚集区(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内,合肥*******号、*号厂房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项目概况:******拟在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工业聚集区(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租赁合肥*******号、*号厂房用于建设“新建年产**万台出口冰箱、冰柜智能化生产线项目”,总用地面积*****m*,项目总投资*****万元,建成投产后可形成年产各类出口冰箱、冰柜合计**万台的生产规模。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本项目租赁现有已建成标准化厂房用于生产,施工仅有少量设备安装调试,施工期影响是短暂的,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可以将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运营期:(*)大气环境: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发泡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吸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以及真空灌装工序产生的制冷剂的无组织挥发废气。为减少项目区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拟将吸塑区进行区域封闭+进出口软帘+上方集气罩收集,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最终通过**m排气筒(DA***)有组织排放;发泡区采取整体封闭+上方集气罩收集,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最终通过**m排气筒(DA***)有组织排放;焊接工序采取固定焊接工位+集气罩收集,废气经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m排气筒(DA***)有组织排放。经处理后排气筒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地表水环境: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保洁废水,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排入花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其出水水质达到《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相关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出水排入丰乐河。本项目废水排放对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声环境:本项目在优先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振,再经厂区建筑物的隔声、距离的衰减后,厂界噪声排放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昼间≤**dB(A),夜间≤**dB(A))。(*)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塑料边角料、废金属边角料、发泡废物、废包装材料、含油手套及抹布以及办公生活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及含油抹布、手套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发泡废物、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公众参与情况:无。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办理部门: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 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