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公示结束]沈巷五显道口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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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巷五显道口工程(二次招标)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CG****HW******
二、项目名称: 沈巷五显道口工程(二次招标)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芜湖县红杨镇新区(原永杨社区办公楼内)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沈巷五显道口工程施工范围: 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要求施工工期:**个日历天项目经理:王广峰执业证书信息: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皖************)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静、孙俊文、董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中标价×*.*%(不足****.**元,按****.**元计取)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中标单位业绩:无
(三)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投标文件中,竞争性谈判响应声明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镜湖区观澜路*号滨江商务楼**层,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鸠江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
联系方式:王工***********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苏******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观澜路*号滨江商务楼**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