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中鼎恒盛气体设备(芜湖)有限公司压缩机项目场平工程承包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中鼎恒盛气体设备(芜湖)有限公司压缩机项目场平工程承包候选人公示项目名称中鼎恒盛气体设备(芜湖)有限公司压缩机项目场平工程项目编号XD******************标段名称中鼎恒盛气体设备(芜湖)有限公司压缩机项目场平工程标段编号XD********************* 发包人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联系人及电话崔工***********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陈工 ***********招标方式竞争性简易发包开标时间****年**月**日第一承包 候选人单位名称******资格响应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报价(元)*******.**项目负责人范军 证书编号:皖************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第二承包 候选人单位******资格响应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报价(元)*******.**项目负责人解瑞雪证书编号:皖************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资格比对和审核不合格的单位及原因无公示时间*个工作日其他发包文件规定的公示项详见附件提示*、若响应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下午*:**-*:**,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若响应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提出投诉,并将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座六楼三号窗口),联系人:王工、金工,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