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新密市教育局部分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改善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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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新密公开采购-****-** *、采购项目名称:新密市教育局部分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改善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概况:通过对中小学教室进行标准化改造,提高现有光源配备标准、改善学校用眼环境,使教室采光照明符合学生成长需要,降低学生近视发病率。*、采购内容:***间教室采光和照明改造*、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元*、质量要求:合格*、质保期:三年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新密公开采购-****-**-* ***间教室采光和照明改造 ****** 郑州市管城区城东路 *** 号远 征大厦 ** 层东南户 *,***,***.** 元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李莲娣、张丽峰、朱彩霞、晁明举、苏爱萍(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中标价的*.*%收费规定,由中标人在评标结束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全额交纳中标服务费; 收费金额:**,***.**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密市政府采购网》、《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密市教育局 地址:新密市北密新路*号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号*号楼*层***号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方式:****-********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