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启东交投环卫服务有限公司25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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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启东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启东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启东市世纪大道****号
联 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南通******
联系人:施伶俐
地址:启东市汇龙镇和平中路***号景都大厦*楼
联系方法:****-********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
项目名称:********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正文”中第六点。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上述货物及相应服务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均可。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自本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招标文件附于本招标公告后,与本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上网,投标人可自行从网络下载(下载网址: http://***.******.***.cn/)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根据启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的相关规定及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原件无需提交)邮寄(只接收顺丰)至规定接收地点。请各潜在投标人充分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不接受到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接收地点:****年**月**日上午*:**前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启东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启东市世纪大道****号),接收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
友情提醒:拒绝接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的投标文件,上述情况各潜在投标人充分考虑相关因素,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启东市牡丹江中路****号银州国际金融中心*号楼二楼,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启东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