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致全县城乡居民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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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城乡居民:您好! 为便于您了解休宁县****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政策,确保您及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缴纳医疗保险费,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合法权益,现将休宁县****年城乡居民参保政策告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范围:我县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以外的所有人员均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具体包括:本县户籍城乡居民;非本县户籍持有本县居住证且在原籍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本县的各类学校学生(随家长一起在海阳镇社区或户籍地乡镇登记参保);在我县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随在本县工作的外籍专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我县居住未就业的外国人;其他应参保人员。 二、参保缴费标准:****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元。 三、参保缴费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参保登记手续:*、海阳镇四个社区的参保人员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的社区参保登记并签订扣款协议,续保人员需在**月**日前,在代扣的工商银行存折(储蓄卡)中存入多于当年应缴医疗保险费款额,税务部门将在**月至**月从代扣存折(储蓄卡)中扣缴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乡镇参保人员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地的乡镇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签订扣款协议。续保人员需在**月**日前,在代扣的农村商业银行存折(储蓄卡)中存入多于当年应缴医疗保险费款额,税务部门同时也在**月至**月从代扣存折(储蓄卡)中扣缴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五、落地参保政策:新生儿必须在办理户口登记后,持新生儿户口簿原件和新生儿出生证明到所在乡镇或社区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继续落实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参保年度内由新生儿监护人按照规定缴纳新生儿个人参保费用,原则上新生儿在出生**日内完成缴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同一年度内超过**日办理参保手续的,从参保缴费的次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六、资助参保政策:对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并经休宁县有关部门核定的本地户籍特殊困难人员给予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其中:*.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元,个人缴费**元。*.过渡期内,对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以下简称返贫致贫人口)给予定额资助***元,个人缴费**元;*.对脱贫不稳定和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员(以下简称监测人口)给予定额资助***元,个人缴纳***元。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 七、停保手续办理:因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死亡等情况需停保的,可由本人或监护人提供有效身份证到所在参保登记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办理停保手续。需停保而未及时办理停保手续,税务部门已扣款缴费的,视同参保,责任将由参保人员自行承担。 请广大城乡居民及时了解和掌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政策和业务办理,以免错过参保期而影响您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 休宁县医疗保障权益管理中心咨询电话:*******、******* 休宁县医疗保障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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