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兴安岭大兴安岭呼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车辆采购项目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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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下达的资金预算制定采购计划,将对大兴安岭呼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车辆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将采购需求网上公示,公开征集意见一、项目介绍:大兴安岭呼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车辆购置项目二、采购内容:*座MPV(白色)三、采购预算:预算内资金**万元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五、采购人:大兴安岭呼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六、设备用途:公务用车七、数量:*辆八、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入库;*、参加本项目招标的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在人员、设备、服务等方面具备本项目的履约能力;*、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九、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签订合同后*日内完成交付并使用。十、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采购人指定地点现场交验。十一、付款方式: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十二、采购要求:详见附件十三、服务要求:详细参照最终合同说明。十四、验收标准:按照采购需求,质量合格,不高于报价。十五、征求意见起止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有意见请在起止时间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受理及回复部门联系方式: 大兴安岭呼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十六、采购项目负责人:金先生 电话:***********地址: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 [附件下载]大兴安岭呼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购置车辆规格参数标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