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公明综合市场周边防控安保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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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明综合市场周边防控安保服务项目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公明综合市场周边防控安保服务项目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详细内容:公明综合市场位于马田街道和公明街道交界,是光明原乡镇建设的大型集贸综合市场,主要用于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等现货交易。该市场人流、车流密集,管理难度大。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部署要求,同时规范市场周边管理,加强六乱一超等环境卫生整治,我部门拟购买公明综合市场周边防控安保服务。 项目预算金额: ***,***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本公告为信息公开事项,非招标公告。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薯田埔田园路雪仙丽文化创意园马田街道办 联系人: 麦工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年*月**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