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市政综合管护项目施工招标澄清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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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市政综合管护项目施工招标澄清函 上传时间:****-**-** **:**信息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电子交易系统文件编号申请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文件开启时间文件开启方式评审办法 有限数量制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市政综合管护项目施工招标 资审文件澄清函 各投标单位: 现对“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市政综合管护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中内容澄清如下: *.原资格预审文件的公告内容中项目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市政综合管护项目”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项目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市政综合管护项目施工招标”不一致,现澄清,项目名称统一为“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市政综合管护项目施工招标”,此项区别是为区分后期可能有监理招标而定,且此项区别不作为废标依据。 资审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招标代理机构:安康市高新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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