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梅溪湖国际新城南北绿轴(高新区段)公园日常维护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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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梅溪湖国际新城南北绿轴(高新区段)公园日常维护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合同公告公告日期:****年**月**日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GXCG-GK-************-* 采购人(全称):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柏加建筑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项目管理信息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  梅溪湖国际新城南北绿轴(高新区段)公园日常维护政府采购    (*)采购计划编号: GXCG-************    *.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 梅溪湖国际新城南北绿轴(高新区段)公园日常维护政府采购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按照一级公园管理标准实施日常维护,最高限价*******元/年,合同一年一签,总计三年。 项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万零玖仟玖佰捌拾捌元捌角捌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服务时间:定点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CSCG********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分项名称 总价(元) 备注 * 第一年 *******.** * 第二年 *******.** * 第三年 *******.** 合计报价 *******.** *.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 履行期限: ****-**-** —— ****-**-** *.*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采购人指定方式。 *.结算方式 *.* 资金支付方式: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以上付款根据《长沙高新区城市管理工作绩效考核方案》(按年度更新),以月度考核成绩为依据,对考核对象开展、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予通报;并将考核结果计入考核对象当月合同款,按季度支付,当季度的维护费用在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的**日前支付。第*期支付依据区城管部门月度考核结果替代年度结算评审,后全额予以拨付。如第四季度对应的月度考核结果未能按时全部出具的,则先支付该季度服务费总金额的**%,剩余**%尾款待考核结果全部出具后再进行相应结算,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 收款账户: 湖南浏阳******(湖南柏加建筑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 质量要求 (*)维护质量应当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由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致使服务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对服务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服务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在维护实施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要求撤换。(*)甲方不提供服务人员住宿、食堂等。乙方应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妥善解决好服务人员住宿、餐饮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如需使用甲方管理用房的,需经过甲方同意并服从调配。(*)乙方应及时提出生产用水、用电申请,经批准后在甲方提供的水、电设置点装表计量,其水、电设置点位置的维护、管理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完成由设置点起至施工区域内的水、电线路的架设及施工区域内的施工通道的修建、维护。(*)乙方的设备、临时设施和材料须自行保管,如发生遗失、损坏等情况,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除白蚁******外,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若乙方在承包养护期间,出现下列情况将被解除承包合同:将承包的绿地养护管理转包他人或连续两个月度考核不合格。乙方被解除承包合同后,招标人可以按相应标段投标人的评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下一投标人按原投标价承接养护管理。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选择新的承包人。(*)乙方职责:*乙方根据绿地养护技术规范、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绿化养护工作;*接受并主动配合甲方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检查;*养护范围之外的突击性、突发性工作,中标人须服从甲方的安排,不得无故拖延;*因乙方养护管理不善而损坏的植物、设施应负责及时补植和修复,或照价赔偿。(**)绿化养护基本要求:*为确保养护质量,乙方需对中标后的绿地落实专人进行动态养护管理,全天候作业;*养护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周密的安全措施,以避免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如因乙方操作不当、养护不当(如蛀干害虫未及时防治引起枝条砸落)或管理不善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对于乙方养护期间由于养护工作不能及时完成,且造成较大影响的,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养护,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养护费中扣除;*乙方养护期间的乔灌花草保存率低于要求的,必须在适合的季节及时补植同品种、同规格的苗木,并确保成活。若乙方未按规定补植,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种植,所发生的苗木费及补植费用从履约保证金或养护费中扣除。(**)乙方必须按相关规定为其项目实施人员购买相应的人身安全等保险,人员安全责任自负,业主概不负责。 *.*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按照《长沙高新区城市管理工作绩效考核方案》(长高城管发【****】**号)文件执行。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采用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明检和暗检,全面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和考核。甲方或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适时适度调整、补充考核办法。(*)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保险缴纳等。(*)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称职的,可建议乙方予以调换。(*)甲方有义务及时提供乙方开展管理工作所必须的基础资料。(*)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经营活动。(*)在合同期内,如果遭遇特殊的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乙方在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时,甲方应积极支持,协调处理相关事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款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安排好养护工作,服从甲方的管理,积极主动处理本合同范围内的相关事务。(*)乙方需严格按照园林绿化、市政维护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维护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交付的维护管理工作。(*)在合同期内,如果遭遇特殊的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乙方应及时有效地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如乙方未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出现的问题和发生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按有关劳动定额标准配备作业人员。遵守劳动法规,依法为作业工人(包括试用期工人)提供劳动安全保障。在合同期内,必须与每位作业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必须明确到位,并为作业工人购买相应的保险。注重文明作业,安全操作,作业时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对甲方交办的临时性、突发性任务、中心工作等(如救灾、重大疫情、省市区重大活动等)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如乙方不能完成责任范围内的本职工作,则甲方有权调动人员、设备组织实施,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甲方绩效考核办法的要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及教育,乙方应教育员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开好班前会议,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乙方员工的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负。合同期内,凡乙方因管理不当或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违约责任 *.*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的,甲方按照乙方已服务时间的考核结果支付相应费用,并有权不再支付后续费用。 *.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其他条款 关于解决争议的方法的送达条款的补充:任何一方向对方送达有关通知、文件,或者人民法院、仲裁机关向任何一方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均可向被送达方在本合同提供的地址送达,如因被送达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对方或其指定的收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通知或相关文书未能被实际签收的,通知或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即视为被送达方已经收取相关通知或文件)。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高新区麓谷大道***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浏阳市洞阳镇昌盛路*号 法定代理人: 郭力夫 法定代理人: 苏兴友 委托代理人: 黎益民 委托代理人: 周峰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采购计划明细 如有附件请点击http://***.******.***.cn/page/notice/notice_city.jsp?noticeId=**********&area_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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