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安阳县洪河屯乡人民政府2021年安阳市殷都区洪河屯乡人居环境垃圾清运保洁项目-成交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安阳县洪河屯乡人民政府****年安阳市殷都区洪河屯乡人居环境垃圾清运保洁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殷磋商-****-**
*、采购项目名称:****年安阳市殷都区洪河屯乡人居环境垃圾清运保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殷磋商-****-********
见“第二章*条:标段内容(范围)及要求””
******
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铁三路***号院*单元*号
***,***.**
元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年安阳市殷都区洪河屯乡人居环境垃圾清运保洁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详见磋商文件三、评审专家名单
曾层、张丽霞、郑英军(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根据招标代理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号文、发改办价格[****]***号文和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阳市殷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阳县洪河屯乡人民政府
地址:安阳市殷都区洪河屯乡
联系人:李爱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
地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与平原路交叉口向东***米路北
联系人:侯高伟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高伟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