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阜阳市第七人民医院一批检验试剂采购及设备使用服务增补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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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第七人民医院一批检验试剂采购及设备使用服务增补采购项目(重发公告第*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Y-C****** 二、项目名称:阜阳市第七人民医院一批检验试剂采购及设备使用服务增补采购项目(重发公告第*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颍上县工业园区颍泰路东侧、北环路北侧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柒拾万零柒仟玖佰贰拾玖元贰角捌分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阜阳市第七人民医院一批检验试剂采购及设备使用服务增补采购项目(重发公告第*次)服务范围:阜阳市第七人民医院一批检验试剂采购及设备使用服务服务要求:上级要求、“二级医院”标准要求和“JCI”认证要求服务时间:至****年*月止服务标准:符合相关标准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晓宇 欧松柏 孟庆勇 曹红星 章合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定额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阳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青峰路**号 联系方式:刘科长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F 联系方式:****-********转****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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