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安源生产110kV变电站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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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源生产***kV变电站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结果的公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年**月**日,我局对******安源生产区***kV变电站改造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批复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天)。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传真):****-*******(污防科)通讯地址:萍乡市建设东路***号邮 编:******萍乡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批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