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石碶街道餐饮单位食品安全评估监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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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年*月**日公告期限:****年*月**日-****年**月**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采购人批准,现就石碶街道餐饮单位食品安全评估监测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且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SQ-ZD(****)-*** 二、采购组织方式:分散委托采购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业主自用四、项目概况:序号、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服务需求:序号服务范围服务期限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服务需求一石碶街道餐饮单位食品安全评估监测服务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万元人民币/年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部分内容。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六、采购文件的发售:*、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可直接登陆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和报名函,并于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报名函发送给招标代理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电话:****-********,邮箱:******)。*.*未能网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联系招标代理,电话:****-********。*.*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所递交的资料将被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售价:本招标文件工本费***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交到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公共事务中心(鄞州大道西段****号)*号楼五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八、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在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公共事务中心(鄞州大道西段****号)*号楼五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九、联系方式:采购人: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食品街*号代理机构:******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号新天地东区**幢**楼****室联系人:华燕、张俊上、陈凯联系方式: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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