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关于政府购买微信朋友圈曝光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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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购买微信朋友圈曝光EndFragment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购买微信朋友圈曝光服务。EndFragment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经征集筛选,共有*家供应商,为:广东南******、广州******、彼得(深圳)******。EndFragment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经询价,广东南******报价*.**万、广州******报价*.***万、彼得(深圳)******报价*.*万。EndFragment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广东南******EndFragment 项目成交金额:*.**万EndFragment 服务内容和承诺:对提供的宣传片进行微调修改,调整适合朋友圈曝光的形式,并负责提交审核。EndFragment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宣传部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公共服务平台****办公室 联系人:林俊玉EndFragment 联系电话:****-******** 传真:****-********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年*月**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