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泗安镇235国道与南华山路东北角节点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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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安镇***国道与南华山路东北角节点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泗安镇***国道与南华山路东北角节点绿化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县泗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泗安镇,种植面积约****m*,主要内容为场地整理、种植土回填、乔灌木种植、苗木移栽、灯具购安、入口LOGO雕塑及**座旗帜雕塑的制作及安装、园路铺设、浆砌卵石挡墙及浆砌块石挡墙新建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工期**日历天。项目总投资约**.*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能力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同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企业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及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承包申请。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承包意向的单位,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长兴分公司(长兴县陈塘路**号***室)持企业营业执照、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施工负责人相关职称证书(同时须提供社保机构近三个月出具的缴费证明)、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传真)、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至长兴县泗安镇人民政府招投标中心(长兴县泗安镇市民服务中心二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保证金,招标人一律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泗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主任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陈工 电话:****-******* 长兴县泗安镇人民政府 长兴县泗安镇人民政府招投标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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