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2021年-2024年群丰镇垃圾清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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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群丰镇垃圾清运项目更正公告公告日期:****年**月**日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天财采计[****]******号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年群丰镇垃圾清运项目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原公告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延期开标时间:****年**月**日*:**时二、更正内容:更正事项: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更正内容:采购需求中增加一项参数表 序号 项目 参数 数量 人工工次(每月/每人/月) 年费用(元) 备注 * 人工工资 项目经理(*人) ** 管理人员(*人) 驾驶员(*人) 辅助人员(*人) * 社会保险 社保基数*人数(比例核算) * 节假日补贴 年/人/人数 ** * 意外险 年/人/人数 ** * 车辆维修与保养 包干/年 * * 油耗 公里:*** * * 乙方车辆车折旧费 包干/年 * 合计:(*+*+*+*+*+*+*) * 管理费(计划利润)、税金及车辆保险 **% * 不可预见算计费 总费用的*% *****.** 同年中不在合同范围之内工作的才能算此费用,一年中未出现合同外工作,此费用应减除。 总合计 *、原招标文件中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年**月*日 *:**(北京时间)现更正为:****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原招标文件中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截止时间后**分钟)。现更正为:****年**月**日**:**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说明:因招标文件内容发生变更,需各投标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最新答疑文件,并按照最新的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三、疑问及质疑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陈霞电 话:************、采购人名 称:株洲市天元区群丰镇人民政府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群丰镇联系人:罗佳瑜电 话:***********邮 编:*******、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庐山恋综合楼**楼联系人:陈霞电 话:****-********邮 编:****** 电子邮箱:****** 如有附件请至http://***.******.***.cn/mvc/viewNoticeContent.do?noticeId=**********&area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