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宁阳县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水肥一体化设备采购采购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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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年宁阳县粮食绿色
 高质高效创建项目水肥一体化设备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年宁阳县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水肥一体化设备采购,预算金额**万元,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到位。本项目位于东疏镇、鹤山镇、伏山镇。采购绞盘式喷灌淋灌机*台套;在东疏镇采购安装***亩高杆大喷智能灌溉设备和一台智能管式墒情监测系统;在伏山镇采购安装***亩高杆大喷智能灌溉设备。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采购内容、数量: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年宁阳县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水肥一体化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清单。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年宁阳县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水肥一体化设备采购,满足采购人最终使用要求。
*.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要求:合格标准。
*.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号)、财库【****】**号、财库【****】***号、鲁财库〔****〕**号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并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日历天完成。
**.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个月,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投标人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全部货物运抵现场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额的**%,余款作为质保金,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三、论证意见: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年*月**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阳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人地址:金阳大街东首
采购人项目责任人:康科长
项目责任人电话:****-*******
*、代理机构:************
项目经理:张艳艳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号
E-mail: ******
电话/传真:****-*******附件: 需求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