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东兴市财政局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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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按照通知要求,自****年**月*日起,东兴市本级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调整为***万元,货物、服务类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调整为**万元。
东兴市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