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金安区妇幼保健院体检中心3台设备购置(第二次)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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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妇幼保健院体检中心*台设备购置(第二次)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中标结果公告 [if !supportLists]一、[endif]项目编号:****-ZBDL-**** [if !supportLists]二、[endif]项目名称:金安区妇幼保健院体检中心*台设备购置(第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凤凰财富广场**幢***-*、***-*铺 中标金额:壹佰贰拾玖万陆仟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金安区妇幼保健院体检中心*台设备购置(第二次) 品牌:见公告附件 型号规格:见公告附件 数量:见公告附件 单价:见公告附件五、评审专家名单:佘和岭、李春丽、张新芹、白芳、李传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佛子岭中路辰龙欢乐颂*栋**层,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地址:六安市大华山路瑞梦花园二期*#商业楼西楼)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函)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金安区妇幼保健院 地 址:六安市新安大桥与长安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地 址:六安市佛子岭中路辰龙欢乐颂*栋**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佘主任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投标分项报价表 *、开标一览表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标书响应情况 六安市金安区妇幼保健院 安徽******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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