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金安区妇幼保健院体检中心3台设备购置(第二次)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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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妇幼保健院体检中心*台设备购置(第二次)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中标结果公告
[if !supportLists]一、[endif]项目编号:****-ZBDL-****
[if !supportLists]二、[endif]项目名称:金安区妇幼保健院体检中心*台设备购置(第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凤凰财富广场**幢***-*、***-*铺
中标金额:壹佰贰拾玖万陆仟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金安区妇幼保健院体检中心*台设备购置(第二次)
品牌:见公告附件
型号规格:见公告附件
数量:见公告附件
单价:见公告附件五、评审专家名单:佘和岭、李春丽、张新芹、白芳、李传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佛子岭中路辰龙欢乐颂*栋**层,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地址:六安市大华山路瑞梦花园二期*#商业楼西楼)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函)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金安区妇幼保健院
地 址:六安市新安大桥与长安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地 址:六安市佛子岭中路辰龙欢乐颂*栋**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佘主任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投标分项报价表
*、开标一览表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标书响应情况
六安市金安区妇幼保健院
安徽******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