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购买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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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服务 (实施购买前) 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购买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服务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扩大森林防火宣传面,广泛普及森林防火的有关常识,增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消除森林火灾隐患,确保森林防火安全,我单位拟通过购买服务形式,委托一家******,协助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项目预算金额:*****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二办*号楼***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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