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怀宁县凉亭乡公益性公墓提升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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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凉亭乡公益性公墓提升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G-HN-****-***
二、项目名称:怀宁县凉亭乡公益性公墓提升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怀宁县******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庆市
成交价格:*******.**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怀宁县凉亭乡公益性公墓提升工程
建设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天
成交价格:*******.**元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红、江诗阳、吴大胜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经现场评审,该供应商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采购需求。经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该供应商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该供应商经营范围广泛,且在社会上具有良好口碑,符合本次项目采购需求。
*、安徽省怀宁县******:经现场核查,该供应商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并且具有丰富的经营经验,故推荐为本次项目供应商。
六、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乡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怀宁县凉亭乡人民政府、******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宁县凉亭乡人民政府
地 址:怀宁县凉亭乡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枫
电 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