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宁长宁公安分局行人过街提示信息化系统(二期)建设竞争性磋商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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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子包编号:*公告标题:长宁公安分局行人过街提示信息化系统(二期)建设竞争性磋商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长宁公安分局行人过街提示信息化系统(二期)建设竞争性磋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 项目名称:长宁公安分局行人过街提示信息化系统(二期)建设竞争性磋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元 最高限价(元):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长宁公安分局行人过街提示信息化系统(二期)建设竞争性磋商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则描述:主要建设内容为:**套行人警示立柱一体机的安装、调试工作(其中行人警示立柱一体机设备本身由业主供应)及行人警示立柱一体机采集的视频流、违法数据、卡口信息等相关数据接入内场相关平台涉及的软硬件扩容工作、存储、转发等扩容工作、违法数据分析和接入工作,实现违法数据研判分析,违法人员身份确认,违法数据上传至总队集成指挥平台;*路口管线疏通、新建、开挖修复以及通信建设内容;**套卡口摄像机采购、安装、调试工作。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响应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所规定的条件;(*)响应人及其响应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响应人在本市有完善的服务体系,能够提供良好的技术与服务支持。(*)响应人应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其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天山路***弄思创大厦*号楼*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天山路***弄思创大厦*号楼*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结合电子采购平台的设置要求,本项目采购方将在发布中标(成交)公告环节查询相应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站(***.******.***.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失去中标资格。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区分局(本部) 地 址:威宁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天山路***弄*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老师* 电 话:******** 潜在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