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宜昌市合益路(东山大道-沿江大道)市政工程监理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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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根据宜昌市合益路(东山大道-沿江大道)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标人提问:
*、资格评审总监业绩:市政道路中含有单座长度≥***m的桥梁,是否满足总监业绩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资格评审投标人业绩:一组合格业绩即得**分?
答:按答疑澄清文件执行。
*、资格评审企业业绩、综合评审总监业绩、综合评审投标人业绩是否可以重复?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年**月*日答疑发放的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答疑文件,并严格按照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本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文件为准。招标人: 宜昌市******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