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爱国主义军事教育训练基地道路绿化工程施工一标段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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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招标人******代理 ******项目 编号HTZB********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开标 时间****年**月**日公示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项目名称:爱国主义军事教育训练基地道路绿化工程施工一标段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沿河路 *** 号柏景湾桦景轩 * 幢 C*** 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壹佰伍拾柒万元整(¥********.** 元); 工期:** 个日历天; 质量:合格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若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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