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印刷凤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名片、通讯录(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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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购买印刷凤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名片、通讯录(****年)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印刷凤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名片、通讯录(****年)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根据《凤凰街道办事自行采购实施规定(试行)》中“自行采购项目”的相关要求,我中心成立了临时采购小组,采购小组负责人由刘京金同志担任,王建兰、陈乔同志任采购小组组员,讨论供应商报价。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有以下供应商参与报价,分别是深****** 报价*****元,深圳市******报价*****元,深******报价*****元,建议深圳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深圳市****** 项目成交金额: *****元 服务内容和承诺: *.名片要求字体清晰,纸质和格式按相关要求印刷。 *.通讯录要求封面整体美观大气,内页按相关要求印刷。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一办***室 联系人: 王建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q.com 传真: 公告日期:****年**月**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