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华兴西区店面使用权拍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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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拍卖委托,制定本拍卖须知,请竞买人仔细阅读,并遵守本须知。二、拍卖标的:宜兴市宜城街道华兴西区店面使用权,详见拍品目录。 三、报名登记:****年**月*日至**月**日下午*:**止(工作日),凡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参加竞拍。有意向者带好所需资料至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窗口,交纳*****元保证金(一份保证金交易一个标的)后办理登记手续。办理报名登记前保证金须汇入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账户名: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开户行:宜兴农商行南郊支行)。四、竞拍人在公告规定的展示咨询时间内有权了解拍品的具体情况,实地查看,辨别瑕疵,对拍品作充分的了解。竞拍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拍品情况并自愿接受拍品的现状,本公司根据拍品的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本公司提供的拍品目录、规则、公告、说明等相关资料仅供参考,对拍品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五、竞买人凭竞买登记表、身份证、保证金收据才能进入拍卖会场。拍卖会所发放的号牌,竞买人应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出现转借情况并由此拍卖成交的,视作竞买人对使用者的授权,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登记的竞买人承担。六、本次拍卖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起拍价为一年的租金。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竞买人举牌应价,并按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加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反悔;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方式,确认拍卖成交。七、拍卖师有权根据拍卖现场实际情况,调整加价幅度;有宣布拍卖中止和现场变更、宣布拍卖开始和结束的权利。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同时需在《拍卖记录》上签字确认。 九、拍卖结束后,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二日内无息全额退还。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二年租金的*.*%交纳拍卖佣金,自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交清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并按规定分别汇入指定账户。如买受人逾期付款则按违约处理,保证金不予退还。十一、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款项后,凭委托人的拍卖价款票据、拍卖人的拍卖佣金票据等凭证到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保证金。十二、本次拍卖的拍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有竞买人一旦竞得后所需支付的佣金、交接等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成交价为每一年的租金额,其它年度租金的交付方式,详见《房屋租赁合同》。十三、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付清上述所有价款后三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由委托人与承租人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手续。十四、租赁房屋的用途必须符合城镇管理和规划的相关要求、规定,承租人在经营期间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转租、转让。十五、竞买人必须严格遵守拍卖会场的公共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不得干扰拍卖师正常工作,不得恶意串通、操纵竞拍行为,否则,所交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十六、在拍卖会开始前,委托人有权撤回或暂停拍品的拍卖。如遇此情况,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竞买人所交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十七、本须知如有未尽事宜,按《拍卖法》有关法律条款办理。竞买人对上述拍卖须知内容已仔细阅读和认可,对本次拍卖会的标的物现状已全面了解,愿意接受各条款内容及标的物,并对自己的竞拍行为负责,无任何异议,签字确认:****** ****年月日拍 品 目 录拍卖时间:****年**月**日 上午*:** 拍卖地点: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序号资产名称面积(平方米)(㎡)起拍价(万元/年)出租年限(年)*华兴西区**、**号店面使用权上***.*下***.******.***华兴西区**号店面使用权***.******.***华兴西区**号店面使用权***.******.***华兴西区**号店面使用权***.******.***华兴西区**号店面使用权***.******.***华兴西区**号店面使用权***.******.***华兴西区**、**号店面使用权**.****华兴西区**、**号店面使用权***.******.***华兴西区**号店面使用权**.****本人对上述条款及相应材料已仔细阅读,对拍卖标的物已全面了解与认可,愿意接受相应责任,无任何异议。竞买人确认并签名:**********年 月 日*、华兴西区店面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