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2021年宣州区县道病害处理及应急保通石料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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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宣州区县道病害处理及应急保通石料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XZQ-CG-XJ-******* 二、项目名称:****年宣州区县道病害处理及应急保通石料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峄山街道峄新路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华德、刘斌、赵莎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宣州区公路管理所、******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昭亭北路**号、宣城市昭亭南路锦润大厦*层,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公路管理所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昭亭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宣城市昭亭南路锦润大厦*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左工 电话:*********** 十、附件: *.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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