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洪川镇中正街125号附9号(原农资公司)1幢6层1号(含室内固定装修价值)(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洪川镇中正街***号附*号(原农资公司)*幢*层*号(含室内固定装修价值)再次拍卖的公告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洪川镇中正街***号附*号(原农资公司)*幢*层*号(含室内固定装修价值)。权证号:川(****)洪雅县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规划用途:住宅。〔具体内容详见竞买须知、标的物基本情况介绍及附件〕。二、竞价时间:本标的拟进行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自****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撤回、中止或暂缓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第一次拍卖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到法院书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的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是否安排看样,视标的实际情况而定。五、拍卖方式及保留价、起拍: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拍卖财产经过评估的,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市价确定,并征询当事人意见。第一次拍卖起拍价不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降低起拍价,但降低的数额不会超过前次起拍价的**%。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不接受拍卖咨询)。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解放东路***号本院网址:http://***.******.***.cn本公告同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cn)”上发布。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