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原阳县黄河大道抱树灯、灯带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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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县黄河大道抱树灯、灯带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受原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原阳县黄河大道抱树灯、灯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原阳县黄河大道抱树灯、灯带采购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原交采****GB**号三、采购内容:原阳县黄河大道抱树灯、灯带采购项目,划分 * 个标段,主要采购内容包含包括抱树灯、灯带、电源线等,详见第五章采购要求;四、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五、定标日期:****年**月**日六、评标信息:评标日期:****年**月**日评标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委员会名单:尹广礼、刘敏、翟德芳、朱性彬、李培杰中标信息:中标单位名称:******中标单位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国家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办公楼***房间中标金额:******.*元交货期限:**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符合采购人验收标准七、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合同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元,由中标人支付。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上同时发布。九、招标项目联系人及电话:*.采购人信息名称:原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原阳县新城区安泰街*号联系人:娄宁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常青藤小区**号楼***室联系人:高二康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高二康联系方式:***********中标公告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月**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满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年**月 **日附件: 附件.zip 附件: 原阳县黄河大道抱树灯、灯带采购项目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