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松阳县人民政府通告〔2021〕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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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松阳县人民政府已组织有关部门对《松阳县南城区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论证,现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一、征求意见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二、征求意见的途径和方式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建议:*.通过电话方式,电话:****-******* 联系人:毛雪竹、许靖;*.通过信函方式,寄送地址:松阳县西屏街道新华路**号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邮编******;*.通过邮件方式,邮箱:******。附件:松阳县南城区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docx松阳县人民政府****年**月**日下载附件:查不全的图片内容附件请点击此链接查看http://***.******.***.cn/art/****/**/**/art_**********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