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宜宾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宜宾市大气颗粒物组分网手工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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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二、项目名称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年宜宾市大气颗粒物组分网手工监测服务采购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四川******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锦盛路*号煦华国际*号楼四层-六层中标(成交)金额中标金额:******.**元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年宜宾市大气颗粒物组分网手工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宜宾市;服务要求:*.供应商须按要求开展监测和数据报送工作。省、市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如对以上监测内容有调整,须按调整要求执行。 *.供应商须制定每月监测任务完成时间表,每次检测前需到驻市站进行报备,检测取样等需按相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 *.驻市站对监测报告提出的异议,供应商应在收到后*日内答复。 *.供应商在本项目检测过程中,应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对参与人员做好安全教育、配备相关防护用品,并承担在本项目检测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后果。 *.其他要求:若在履约过程中发现监测数据造假,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成交供应商应返还所有已支付的服务费用并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服务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内按照要求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内容;服务标准:*.本项目履约过程中采购人每*个月将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制度为百分制。 *.供应商应按照相关的监测标准规范进行采样及样品测定,包括监测点位、采样频次及监测方法均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执行。如有一项不满足扣**分,扣完为止。 *.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的监测频率和招标人的要求及时取样监测,在项目及规范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未按要求时间完成,一次扣**分,扣完为止。 *.供应商至少能按采购人要求的监测方法独自完成测定内容的**%及以上的指标。不能达到测定内容的**%及以上指标的,每少**%指标扣**分,扣完为止。 注:除每*个月定期考核外,采购人有权在履约过程中进行随机考核。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李龙(评审小组组长)、谢玉蓉、刘洋(采购人代表)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元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它补充事宜一、本次采购预算为******元,采购计划备案号:SCZC******_********。二、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 。三、监督部门:宜宾市财政局;监督电话:****-*******。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采购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五、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人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六、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地点:宜宾市翠屏区西郊街道天池东路金山小区国有资产*-*号,联系人:张大勇,联系电话:****-*******。七、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附件“川财采[****]***号”)。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地址:宜宾市叙州区金沙江南路东段***号联系方式:王平************.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宜宾市翠屏区西郊街道天池东路金山小区国有资产*-*号联系方式:张大勇****-********.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平电话:***********十、附件*.采购文件:附件*.评审文件:附件*.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详情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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