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淅川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淅川县丹阳社区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项目第二标段(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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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淅川县丹阳社区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招标内容:淅川县丹阳社区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项目消防工程;*、招标范围:消防工程(本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质量要求:合格;*、资金预算:约***.******万元;*、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 淅川县丹阳社区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项目消防工程 ****** 林州市兴林路东段*号 *,***,***.** 元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 第二标段 淅川县丹阳社区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项目消防工程 ***日历天 史海涛 豫 ************ 四、评审专家名单 在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发布中标结果时公布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 收费金额:**,***.**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质疑函答复期限为*日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淅川县灌河路北段(老地税局院内) 联系人:简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质监站小区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