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中山火炬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创业园公寓、中山研究院等物业管理服务答疑、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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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火******创业园公寓、中山研究院等物业管理服务答疑、澄清文件一、答疑部分各潜在投标人:中山火******创业园公寓、中山研究院等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HNYC******** ),在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年**月**日**:**)前,无任何潜在投标人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交易系统提出疑问,因此本项目无答疑文件。二、澄清部分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投标人应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以及与投标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U盘/光盘形式),******名称和项目编号,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与 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正本一份和电子投标文件一起单独封装,副本五份一起单独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封套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还须单独提交按上述要求密封和标记的 “唱标信封”一个,内含“投标一览表”复印件。若投标人没有提供“唱标信封”,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开启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正本进行唱读相关信息。”澄清为:投标人应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以及与投标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U盘/光盘形式)。注:原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本文件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中山火****** 招标代理机构:******中山分公司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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