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石镜乡黄梅山公墓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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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镜乡黄梅山公墓工程中标结果公示石镜乡黄梅山公墓工程(三次)成交公告一、项目编号:CG-HN-****-***号
二、项目名称:石镜乡黄梅山公墓工程(三次)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怀宁县高河镇
成交金额:贰佰贰拾玖万叁仟贰佰贰拾柒元整(小写:*******元)
[if !supportLists]四、[endif]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工程名称:石镜乡黄梅山公墓工程(三次)服务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施工工期:**日历天项目经理:何晟注册证书信息:皖************[if !supportLists]五、[endif]评审专家名单:徐叶权、何红、余国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成交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怀宁县石镜乡人民政府、安徽辰宇******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大王庙街**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宁县石镜乡人民政府
地 址:怀宁县石镜乡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辰宇******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大王庙街**号
联系人: 王贞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燕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