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吉安县]吉安县大数据中心目录体系建设项目澄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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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大数据中心目录体系建设项目澄清说明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ABXZC***********】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吉安县大数据中心目录体系建设项目采购公告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更正内容:*、采购文件中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澄清为: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根据单位性质提供相应的证明:如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等,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近两年内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凭证扫描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扫描件加盖公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扫描件加盖公章)
*、具体详见澄清正文。更正日期:****年**月**日三、其他补充事宜:无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吉安县大数据中心地址:吉安县富川路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国隆花园里*栋****-****室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熊先生电话:***********查看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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