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关于规范潜山市电动车牌证管理和通行秩序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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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加强潜山市电动车交通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月**号市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潜山市电动车牌证管理和通行秩序的通告》,明确规定城区集中上牌时间为*月**日至**月**日,请还尚未上牌的电动车驾驶人,按规定时间完成电动车登记上牌工作。 规定上牌时间结束后,对未取得临时通行标志(标识)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车,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对在治理过程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潜山市文明办 潜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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