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学前东路515号商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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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部分资产(学前东路***号商业房产)项目编号WXCQZ*****转让行为批准情******第**次董事会批准挂牌日期挂牌起始日期:****/**/**挂牌终止日期:****/**/*转让方名******标的物概况本次转让标的为学前东路***号商业房产。标的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锡房权证字第WX**********号,证载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标的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锡国用(****)第********号,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期限到****年**月**日止。转让标的房产以现状为准。资产评估情况评估机构江苏佳事得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报告书编号佳事得评报字[****]第WX****号评估核准(备案)单位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评估基准日****/*/** *:**:**转让标的评估值***.******特别事项说明*、标的房产的所有人为无******,根据无******出具的委托书,本次转让的转让方******。
*、涉及房产限购事宜,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确认是否具备购买资格,因受让方不具备购买资格参与交易的,造成不能办理房产登记(过户)手续的,引起的所有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本次公开转让的房屋按现状转让并交付受让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在公告期内亲自至实地看房,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意向受让方完成报名登记,即表明意向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受让,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
*、本次标的转让价为含税价。转让底价***.****** 万元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产权转让价款可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也可申请贷款方式支付。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的,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申请贷款方式支付的,受让方须确保在《无锡存量房买卖合同》(即网签合同)生效后***日内完成全部交易价款的支付。
*、权证变更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各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其中产权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公告期满日**时前******(户名:******,开户行:工商银行无锡梁溪支行营业室,账号:*******************)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意向受让方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备查文件*、资产转让批准文件。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锡新国资评备(****)**号。
*、江苏佳事得房地产土地资产******出具的佳事得评报字[****]第WX****号《评估报告》。其他说明*、如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变更挂牌条件,待重新办理挂牌手续后再次挂牌。
*、挂牌期满,若仅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采用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
*、本公告仅为本次资产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资产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并实地看房,看房联系人: 陈垚 ,联系电话:****- ********。
*、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文件执行。联系方式联系人王经理联系电话****-********传真****-********来源:综合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