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徐庄镇镇村环境保洁服务项目评标办法设置变更公告[项目编号:徐采公(2021)JSDX(Q)001 ][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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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文件中的评标办法设置时有一处【投标人业绩(**分)】有误,此处应该与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一致。
正确的应该为:
“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乙方,****年*月*日(含)以后,内容为相同或类似镇村保洁项目的业绩,每提供*个业绩得*分,个数不限,本项总计最高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且提供合同甲方联系人、联系方式备査,凡弄虚作假者,作废标处理。
*、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须提供原件核查后方为有效。”
请各投标人知悉。******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