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教学、行政设备维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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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修项目申报(填写教学、行政设备维修申请表); 二、根据维修项目实际情况国资处与设备使用单位共同确认维修方案及预算; 三、审批:国资处根据维修方案及维修预算进行审批; 四、维修:维修方案审批后实施维修; 五、验收:设备使用部门与国资处及维修单位三方对维修项目验收。 国资处 ****年*月**日 附件:upload/设备维修申报表_*(*).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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